第(2/3)页 第一个? 不离婚? 那不还是得跟他住一起?而且还是无限期的。 傻子才会选第一个。 她弱弱问一句,“还有第三个选择吗?” “第三个选择你几天前已经选过了。” 靳长屿看着她,提醒道,“今天刚失败。” 桑浅,“……” 他口中的第三选择是:打掉孩子,然后离婚。 桑浅思忖片刻,问道,“如果选第二个,那同居是不是仅限于孕期那十个月?” 靳长屿说,“直到宝宝平安出生为止。” “宝宝出生后,我就可以带ta离开,并拥有抚养权?” “是。” 顿了顿,靳长屿补充道,“但同居期间,我们离婚的事不能对外公开,尤其不能让双方家人知道。” 桑浅问,“为什么?” 靳长屿定定看着她,“如果外界知道我跟家里的孕妻离婚,你觉得有心之人会怎么拿这个事做文章?” 桑浅怔了一下,细细一想—— 周云霜回国不久,他就跟自己怀孕的妻子离婚,外界肯定会说他是为了白月光抛弃怀孕妻子的渣男。 到时不但他和靳氏集团的名誉受损,连带着周云霜也会背上小三的骂名。 所以要想护住他和周云霜的名声,至少在她挺着大肚子期间,他不能爆出离婚丑闻。 原来这才是他要同居的真正原因。 是为了把她放在眼皮底下好控制局面。 桑浅低垂了眼眸,淡淡道,“明白了。” 靳长屿问,“那你的选择是?” 桑浅抬起头,目光冷淡,“我选第二个。” 孕期不过十个月,等宝宝出生,她立马就带ta离开,去过自己的生活。 反正靳长屿是个工作狂,天天早出晚归,还经常出差。 以前他们在家最多的相处时间是在床上,但离了婚,他们又不需要同床共寝。 所以同一屋檐下十个月,她跟他碰面和接触的机会也不会多。 忍耐十个月,换余生的自由和宝宝,也算值得了。 只是—— 桑浅审视着眼前的男人,“你真的……愿意把抚养权让给我?” 靳长屿,“承受十月怀胎之苦的是你,作为妈妈,你理所应当拥有第一选择权。” 第(2/3)页